弘业股份: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

2022-12-27 18:55:35 来源:

       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

     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独立意见

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》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

等相关法律法规和《公司章程》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的规定,作为江苏弘

业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,就公

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:

 《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60%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》

 公司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60%的股权的关联交易,以评估值为作价依据,关

联交易定价公允,不存在公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、转移资源和义务的情形。

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关联交易事项时,关联董事回避表决。关联交易决策程序

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。

 (以下无正文)

 (本页无正文,仅为《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

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》的签字之用)

 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:

包文兵:

王廷信:

冯巧根:

查看原文公告

关键词: 独立董事

X 广告
公司
X 广告

Copyright   2015-2022 太平洋快递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豫ICP备2022016495号-17   联系邮箱:93 96 74 66 9@qq.com